为深入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根据《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厦门设立个体诊所有关通知》(厦卫医政〔2018〕286号)提出的相关措施,区卫计局立即研究落实,展开以下工作:一是迅速启动。自6月26日配套文件出台后,区卫计局在全市率先开展台湾医师开办个体诊所的受理审批服务。二是便捷申请。台湾医师开办个体诊所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申办程序等与大陆现行要求类似,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提交材料或网上办理,通过窗口或邮寄收取办事结果,实现“最多跑一趟”。三是高效办理。根据文件要求,台湾医师开办个体诊所的设置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海沧将审批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海沧作为厦门对台交流的中心城区,开放台湾医师开办个体诊所,不仅是实实在在的惠台政策,并且丰富了社会办医形式,对提升海沧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基础具有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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